根据《91论坛 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(沪交学〔2017〕35号),按照本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审计划与要求,综合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已结束的专项奖学金评审情况,依据各年级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序,优先考虑排名靠前且未获评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学生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杨咏曼本科生优秀奖学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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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届91论坛 奖学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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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咏曼国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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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自2025年12月05日起至2025年12月06日结束,如有异议,请实名反馈意见至学院学工办。
联系人:陈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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